一、招生名額:約定可招收2歲以上幼兒48名,扣除直升幼兒33名,扣除招身 心障礙幼兒減招0名,控留4名,餘額11名開放申請登記。
二、登記資格:2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107年9月2日~111年9月1日 出生,申請國小暫緩入學經核准者不受6歲之限制)。
每名幼兒登記以一園為限,須個別辦理,登記二園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 格;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。
三、優先入園資格:依下列順位招生,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(一)第一順位:
1.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2.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:持有各鄉(鎮、市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3.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暫緩入學身分幼兒:須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鑑定安置,未經鑑定安置者,不具優先入園資格。
4.原住民身份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5.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: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6.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:父、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。
(二)第二順位:經社福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:持有各縣(市) 政府社福單位公文(安置公文、寄養證明)或寄養機構與寄養家庭契約書。
(三)第三順位:
1.設籍或居留仁愛鄉之幼生。
2.幼兒園及本校國小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)適齡子女。
3.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或本校國小者。
4.育有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(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。
五、申請登記日期、地點、方式:113年4月8日(星期一)至113年5月24日(星期五)
例假日除外,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,於本園現場辦理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