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114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」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1日臺教學(二)字第1142801387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,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 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,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 驗,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,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, 以表揚「113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 學校」;另,3年內(113年、112年、111年)曾接受本獎 項表揚之學校,不得薦送。
三、 請有意參加學校依實施計畫之遴選原則及指標備妥資料(特色學校之初審薦送資料表1式2份、授權書1份,以及光碟(含資料表、ppt簡報檔、授權書、影音檔之電子檔)1份等),於114年5月12日(星期一)前寄至本府教育處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。
四、 本案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「重要業務專區→學生事務業務→資料下載→素養教育專區→ 品德教育」項下下載運用(網址:https://depart.moe.edu.tw/ED2800/News.aspx?n=2905DA9F6A417FED&sms=5A0BB383D955741C)。